为深化本科教育改革,全面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专业内涵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科学评价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结合学院专业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
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结论应能够反映本专业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取得的行业成就,并为后续修订培养目标提供依据。
定期科学的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用于保证专业培养目标符合专业发展趋势,服务行业需求,引领学科创新,为本科的毕业要求设置提供指导和方向。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是培养方案持续改进的依据。
二、评价内容
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内容包括:
1、 培养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吻合度;
2、 能否满足行业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以及各利益相关者的期望;
3、当前培养目标与学校及专业定位、专业基础和资源条件相契合人才培养质量的吻合度。
三、评价周期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周期为2-4年。
四、评价机构
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安排, 并对评价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督促培养方案评价组定期完成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做出持续改建方案,监督专业建设委员会实施。
专业培养方案评价组构成:
组长由专业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系主任、课程团队负责人,2-3名行业企业专家,校友代表、学院相关领导以及数据调研人员等。
五、评价依据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专业培养目标的规定;
2、《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及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专业计人才培养的要求;
3、行业企业专家意见和用人单位意见;
4、毕业生和校友意见;
5、第三方机构数据调研。
五、评价流程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按以下执行:
1、学院部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成立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工作组;
2、各专业培养方案评价组拟定各项调查的主要内容,设计调查方案,确定工作内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1)通过座谈、走访、函评、问卷等方式进行用人单位调查、行业企业专家调查、毕业生和校友调查等数据评估工作;
(2)采用第三方机构进行毕业生职业发展相关数据调研,形成培养目标合理性分析。
3、专业培养方案评价组形成本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和建议, 上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备案。
六、评价结果使用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应包含数据来源、评估过程,评价分析结论和改进建议。评价报告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组织进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提供依据,特别是为其中培养目标的修订。
七、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电控学院各本科专业。2016年开始在电气和自动专业中试行的【电控院发2016-7号文】从本文件生效之日起废止。
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解释。
3、如有与学校相关规定冲突之处,以学校规章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