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院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在电控院发[2014]10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教育教学的新形势和新趋势制定本文件,对本科教学相关机构的组成和职责予以规定。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教学领导小组
组长:王力
成员:李颖宏、徐继宁、史宁
秘书:赵继红、牛祎洁
2、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组长:王力
成员:徐继宁、李颖宏、史宁、刘小明、周京华、李志军、
杨立永、督导员代表、相关专家。
秘书:赵继红
3、本科教学院级督导组
组长:王力
成员:李颖宏、徐继宁、史宁、梅杨(电气专业)、张虎(电气专业)、胡长斌(新能源专业)、庞中华(自动化专业)、赵仁涛(自动化专业)、熊昌镇(交通专业)。
秘书:赵继红
4、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各专业应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培养目标和专业方向的制定和持续改进。建议人员构成:
组长:专业负责人
基本成员:教学副院长、课程团队负责人、教师代表、
行业企业专家+临时成员
临时成员构成:根据工作议题邀请责任教授代表、高校专家、认证专家、用人单位代表、毕业生代表及学院相关领导。
5、专业建设委员会
各专业应成立“专业建设委员会”,负责专业建设的日常运行建设。建议人员构成:
组长:系主任
成员:责任教师、专业督导员、教师代表和临时代表
临时成员构成:根据需求邀请督导员、认证专家、企业专家、用人单位代表、学生代表等。
6、课程教学团队
各系根据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运行需要设置课程团队,负责专业课程的建设、教学运行和质量评价工作。团队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报学院备案。
7、其它相关说明
(1)各系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课程教学团队、课程评价组、毕业要求评价组、毕业生跟踪调查组、人才培养社会调查组和校内数据收集组等工作机构。方案建议详见附件1。
(2)学院及各专业可根据需要成立教学改革建设项目团队
延续一年以上的团队负责人需报学院备案。
二、 职责说明:
1、学院教学领导小组
全面保障教学秩序的稳定,保障和监督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关系;推动教学督导活动和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的有效开展。
2、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的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研究、组织和评价的组织机构。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学院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方向决策负有重要的指导职责,并对学院教风和学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工作包括:
(1)负责制定、完善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并对本科教学投入和师资保障措施进行监督;
(2)负责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相关标准的制定,评估方式的运行监督、评价和改进;
(3)负责对专业教学委员会组织的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评价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4)负责各类教改、教研和教学建设项目的院级评审和推荐;
(5)负责各类教学评价和教学奖励的院级评审和推荐。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采用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决策须经充分酝酿讨论后表决,出席表决的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二,若以无记名方式投票时,超过全体成员的半数方可有效。
3、学院教学督导组职责
(1)在学校督导组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教学监督和检查工作,每学期提供专业教学质量数据;
(2)根据专业毕业要求,独立监测和反馈学院各专业各类教学活动的运行质量,对教育教学效果进行日常评测;
(3)对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教学模式、办学水平等进行指导、审议和监督。
4、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负责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具体工作:
(1)制(修)订本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方向和专业评价体系;对本专业毕业要求分解方案的合理性,以及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2)根据需要启动和组织专业培养方案全面修订(大修),具体实施流程按校、院相关文件执行。
(3)每四年组织专业培养方案评价组,对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和合理性进行评价。
(4)每四年对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进行一次全面的诊断式评价。
(5)每年对专业的毕业要求评价结果予以审核。
(6)每年对专业课程体系审核式评价和改进结果予以审核。
(7)追踪社会行业人才需求,至少每四年向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提交一份分析报告。
(8)追踪国家教育政策、最新教育理念和教育技术发展水平,每年至少为专业教师举办一次培训或报告。
5、专业建设委员会
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工作,是专业建设的日常运行机构。工作如内容下:
(1)根据培养目标确定专业毕业要求、进行毕业要求观测点分解。
(2)根据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设计课程体系、确定各门课程与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
(3)负责培养方案的局部调整。根据年度课程评价和课程体系审核式评价,对课程体系和支撑关系作持续改进;具体实施流程按校、院相关文件执行。
(4)制定课程评价办法,对课程评价报告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年度课程评价结果,审核持续改进措施的可行性,监督、协调改进措施的落实。
(5)明确课程教学目标达成需要的教学资源,指导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
(6)每年组织、督察校内数据收集组、毕业生跟踪调查组和人才培养社会调查组,对课程评价、毕业要求评价和培养目标评价所需相关数据进行收集和统计。
(7)每年组织毕业要求评价组,对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组织一次全面评价,并对结果合理性进行审核,结果上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6、课程教学团队
在专业建设委员会领导下工作,是教学运行、课程建设、师资培养的基层教学组织。具体工作如下:
(1)根据毕业要求指标点设置课程目标;
(2)负责课程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资源、考核方式的设计和建设,撰写和维护课程教学大纲;
(3)负责课程教学运行的实施、质量保障、教学过程数据采集和持续改进;
(4)负责培养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与师德素质,负责课程相关课内外实践环节的资源建设、内容设计和持续改进;
(5)负责每学期本团队所属课程的课程评价报告初稿的撰写,提交课程评价组审核。
三、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自动化专业,学院其它专业参照执行。
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解释。
3、如有与学校相关规定冲突之处,以学校规章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