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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党校工作细则(试行)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5-28 】

(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党校2004年4月修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校建设,充分发挥党校的重要作用,使党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校工作规则(试行)》和《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党校建设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党校的性质和任务

(一)北方工业大学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训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学校;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阵地;是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二)党校的主要任务是:

1、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思想的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2、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各类培训班。主体班次是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干部培训班和党员培训班。

(1)轮训全校处级干部;

(2)培训后备干部;

(3)对新上岗的中层干部进行岗位培训;

(4)培训预备党员;

(5)培训入党积极分子;

(6)培训党支部书记;

(7)培训党内外中青年骨干;

(8)举办各种类型的专题培训班和研讨班。

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包括党课基本知识培训班和党课高级知识培训班。党课基本知识培训班主要面向所有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党课高级知识班是在基本知识班的基础上,对列入入党考察对象的同学进行党的知识的更深入的教育。

4、党校的培训工作要结合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结合北方工业大学理论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工作和党建等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提高培训水平,从而为党委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党校的工作方针

党校的工作方针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努力为北方工业大学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的党员队伍、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骨干队伍,以保证北方工业大学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创建国内同类院校高水平的大学提供组织保证。

三、党校的职责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和校党委工作要求,制定全校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并且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党校教师研讨会,组织党校兼职教员开展教学研究和调研活动;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协助组织、宣传、人事部门做好对干部述学、评学、考学的有关工作,及时向校党委提供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信息资料;结合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理论研究;统一印制、颁发和管理党校各类培训证书、结业证书等。

四、党校的设置和领导体制

党校校长由党委书记兼任。

党校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党校教育计划的实施,对外交往,经费使用和图书资料等日常行政事务。

五、教学与管理工作

1、党校举办的各类班次都要制定教学计划,对教学目的、内容、时间、方法、教学要求以及必读书目等作出具体规定,每期教学工作结束,要及时作出总结。

2、党校的教学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现代科学知识;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在培训中要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结合学校教学、科研以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研讨,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培训水平。同时党校要把加强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贯穿于党校教学的全过程。

3、党校的教学形式要改革创新,灵活多样,采取系统讲授和专题研讨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辅之以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要充分运用多媒体设备等现代教育手段活跃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

4、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党校教师队伍,教师一般以兼职为主。党校教师一般聘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领导干部、理论教师以及其他有关专家学者。同时党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向兼职教师发放课时津贴。

5、党校坚持从严治校的方针,加强教学和学员的管理。党校建立兼职教师教学研究活动制度、学员学习考勤考核制度和干部学习档案。

六、本细则由北方工业大学党校负责解释。